候選條目必須是近期、原創、符合編輯規則,而且具有一定長度的中文條目,具體條款如下:
- 近期:在推薦前7日內,至少有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
- 修訂期:編輯紀錄不曾有超過七日的中斷的一段期間;若曾通過推薦,則通過日視為一次中斷。
- 重大:創建條目或重寫;抑或整個修訂期擴充量達修訂期之前原文的2/3以上。
- 重寫:
- 如重寫後不長於原文:則被保留的原文長度佔原文全文不超過1/3。
- 如重寫後長於原文:則須有2/3與原文不同,以(保留的原文長度)/(重寫後的總長度)計算。
- 重寫需將品質大幅提升,這由投票時各評選人判斷。
- 原創:條目內容不得與本站其他條目(包括多個條目)或其他條目編輯歷史內容有50%以上的重複。
- 維基編輯規則:符合命名常規、格式指南、版權、具備基本功能(如內部鏈接、分類等)。參選推薦的新條目不應違反本站的內容方針。
- 無紛爭:條目在獲推薦登上首頁時不應存在未解決的編輯戰或存在爭議警示(不包含後面的警告一節)或刪除模板。
- 長度:正文不少於800個漢字,全篇不少於5,000位元組(註:1個漢字 = 3個位元組),可按刪除舊版內容後計算。
- 圖像:不硬性規定附有圖像,但建議在條目中加入圖像。
- 條目提名人有責任回應評選期間各種對條目的質疑。
- 特殊情況:
- 多人協作:沒有單一明顯的主要編輯者,或主要編輯者並非註冊用戶,並不影響推薦資格。然而,獲選後不會有任何人因而得到任何獎勵或榮譽。
- 提刪條目:已進入刪除程序的條目不可提名。如條目在提名後才進入提刪程序,則投票截止時間將延至提刪討論結束之後;條目未刪除並符合獲選標準,方可當選。
- 從用戶命名空間子頁面或草稿命名空間創建或編輯的條目或部分條目內容:
- 如果新建條目是從草稿命名空間或以草稿為目的的用戶命名空間子頁面移動至主命名空間來新建的,其移動時間視為條目創建時間,之前在其他命名空間的歷史情況不視為參選資格的評判條件。
- 如果重寫或擴寫內容,要求只能以剪貼移動的方式覆蓋或追加入條目中,以該編輯時間為參選資格的時間判斷基準。不允許使用版本合併來追加或覆蓋入條目並進行參選,以避免因為條目頁面的歷史混淆而影響參選資格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