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者乃宣慰司
八百者乃宣慰司(Ba-bai Zhe-nai Pacification Superintendency),明代初期於蘭納境內設置的土司,位於今天泰國清萊府(Chiang Rai)。永樂二年(1404)二月,明朝分八百宣慰司為二宣慰司,以清邁地區設置八百大甸宣慰司;以清萊地區設置八百者乃宣慰司。者乃土官刀招你被任命為八百者乃宣慰使。同年,清邁兼併清萊,刀招你逃往素可泰,八百者乃宣慰司覆滅。
建置沿革
蘭納分裂(1403)
建文三年(1401)傣歷八月(7月),蘭納國王盛孟瑪(Saen Mueang Ma)[1]去世,其第三子三防根(Sam Fang Kaen)被群臣擁立為國王,於清邁城登基。[2]明代文獻中稱之為「刀招散」(Dao Zhao-san)。[3]由於三防根尚且年幼,其母第洛迦具黛維(Tilokacuthewi)代為執政。[4]當時,盛孟瑪第二子,三防根之兄伊共甘(Yi Kum Kam)受封於清萊城。當他獲悉其父盛孟瑪去世,大臣擁立三防根繼承王位,十分不滿,於是起兵爭奪王位。[5]蘭納由此分裂為兩個王國。
八百者乃宣慰司的設置與覆滅(1404)
永樂元年(1403)末,伊共甘提前派遣頭目板暖等人前往明朝進貢,希望獲得明朝的支持。明代文獻中將伊共甘稱為「刀招你」,其使團於永樂二年(1404)五月抵達南京。[6]三天後(己巳),明朝決定將八百宣慰司一分為二,以清邁地區設八百大甸軍民宣慰司,三防根(刀招散)為宣慰使;以清萊地區設八百者乃軍民宣慰司,任命刀招你為宣慰使。隨後,明朝派遣員外郎左祥前去八百者乃、八百大甸等地授予官職。[7]四天後,三防根的朝貢使臣才抵達南京,但是為時已晚。[8]
永樂二年(1404)初,伊共甘的使者尚未返回清萊,清邁的軍隊就已經擊敗了伊共甘的部眾。伊共甘眼見大勢已去,只得放棄清萊,逃往素可泰},依附於披耶賽勒(Phraya Sai Lu)。[9]明代文獻中將素可泰稱為「波勒」,披耶賽勒即波勒土官「麻哈旦麻剌吒」(Maha Thammaracha III)。為了幫助伊共甘奪取清邁,披耶賽勒親自率領大軍入侵蘭納。同年3月,素可泰大軍沿着榮河而上,攻擊帕耀城,不克。隨後披耶賽勒讓伊共甘率軍返回清萊城,自己則率取道孟范,圍攻清邁城。由於素可泰大軍無法攻克清邁,只得撤回清萊。不久後,披耶賽勒與伊共甘放棄了清萊,退回素可泰境內。披耶賽勒將伊共甘安置於孟薩(Mueang Sak)。[10]
明朝與蘭納戰爭(1405)
永樂二年(1404)八月,明朝使團試圖取道蘭納,前往波勒、老撾等地,但是遭到了蘭納方面的阻礙。[11]此事件使得明朝與蘭納的關係不斷惡化。明成祖認為三防根年紀尚幼,受到了大臣孟乃朋、孟允公等人的蠱惑,因此決定先派遣使臣前往蘭納,要求蘭納方面悔過自新,交出惡黨孟乃朋等人。[12]然而直到永樂三年(1405)秋季,蘭納方面並未給予明確答覆。與此同時,車裡宣慰使刀暹答派人到南京,向明成祖提議征討蘭納。明成祖遂命刀暹答派人前往波勒、木邦、孟艮等地,招集土兵。[13]同時,明成祖又敕諭西平侯沐晟調集軍馬,準備征討蘭納。[14]
素可泰王披耶賽勒、伊共甘得知明朝有征討蘭納的意圖後,也派遣使臣前往明朝。[15]同年冬季,明朝征討蘭納,車裡、木邦各出土兵助戰。明軍攻破猛利、石厓、者答諸寨,進軍至整線寨[16]。蘭納舉國大驚,遣使乞降。明朝隨後下令班師,且並未追究蘭納吞併清萊之事。至此,八百者乃宣慰司覆滅。
參考文獻
- ^ 明代文獻中稱之為「刀板冕」、「刀板面」(Dao Ban-mian)。
- ^ David K. Wyatt, Aroonrut Wichienkeeo (Tr.), The Chiang Mai Chronicle, Silkworm Books(2nd Edition), 1998, p. 71.(泰)披耶巴差吉功札著,王文達譯、簡佑嘉校:《庸那迦紀年》,昆明:雲南民族學院,1990年,第173頁。
- ^ 《明太宗實錄》卷29,永樂二年五月己巳。
- ^ David K. Wyatt, Aroonrut Wichienkeeo (Tr.), The Chiang Mai Chronicle, p. 71.(泰)披耶巴差吉功札著,王文達譯、簡佑嘉校:《庸那迦紀年》,第174頁。
- ^ David K. Wyatt, Aroonrut Wichienkeeo (Tr.), The Chiang Mai Chronicle, p. 72.(泰)披耶巴差吉功札著,王文達譯、簡佑嘉校:《庸那迦紀年》,第175-176頁。
- ^ 《明太宗實錄》卷29,永樂二年五月丁卯,「丁卯,八百大甸土酋刀招你遣頭目板䁔等來朝,貢方物,賜賚有差」。
- ^ 《明太宗實錄》卷29,永樂二年五月己巳,「設八百者乃、八百大甸二軍民宣慰使司,以土酋刀招你為八百者乃宣慰使;其弟刀招散為八百大甸宣慰使。遣員外郎左祥往賜誥印、冠帶、襲衣。」
- ^ 《明太宗實錄》卷29,永樂二年六月甲戌,「八百土酋力招散等各遣人來朝,貢馬及方物,賜鈔幣有差。」
- ^ 明代文獻中將素可泰稱為「波勒」,披耶賽勒即波勒土官「麻哈旦麻剌吒」(Maha Thammaracha III)。《明太宗實錄》卷38,永樂三年十月己卯,「雲南波勒土官麻哈旦麻剌吒,並八百者乃土官乃招你等,遣頭目乃三、哈柯等,奉金鏤表文,貢金結絲帽及方物,賜鈔文綺有差。」
- ^ David K. Wyatt, Aroonrut Wichienkeeo (Tr.), The Chiang Mai Chronicle, pp. 72-74.(泰)披耶巴差吉功札著,王文達譯、簡佑嘉校:《庸那迦紀年》,第176-177頁。
- ^ 《明太宗實錄》卷30,永樂二年八月己丑,「先是,遣內官楊瑄等賫勑,撫諭孟定、孟養、木邦、麓川、車里、八百、老撾、古剌、詔閩、特冷、冬烏等處土官。至是,瑄等道經八百大甸,為土官刀招散所阻,弗克進。」
- ^ 《明太宗實錄》卷36,永樂三年七月壬子,「彼八百之之為不善,不過首領數人,其下軍民,皆朕赤子,兵行之際,寧無多傷。且其土官幼若無知,多因奸邪小人教誘所致,今已遣使諭令改過遷善,且索其惡黨孟乃朋等。」......又遣使諭八百大甸軍民宣慰使刀招散等曰:「朕特頒金字紅牌敕諭與諸邊夷為信,以禁戢邊吏生事擾害,用福有眾於無窮。車裡、老撾、木邦、孟養諸宣慰使,及孟定、威遠等府州官,皆敬恭朝命,無所違禮。惟爾年幼無知,惑於小人孟乃朋、孟允公等教誘,起禍生釁。聞使臣至境,拒郤不納。朕遣頒詔往諭古剌等處,爾阻遏之。爾之罪愆,不可悉數。廷臣咸請興師問罪,朕念八百之人,豈皆為惡。兵戈所至,必及無辜。故有所不忍,茲特遣司賓田茂、推官林禎,齎敕同車裡差去人往諭,爾能改過自新,即將奸邪之人禽送至京,庶幾境土可保人民獲安,其或昏迷不悛,發兵討罪,拏戮不貸。」
- ^ 《明太宗實錄》卷36,永樂三年七月壬子,「爾等即先遣人往波勒、木邦、孟艮等處,諭朕之意。若八百大甸仍昏迷不悛,或奸邪之人執迷不盡,爾等即合兵征之。但擒其首惡而撫安其眾,殺戮無多,仍擇其支屬賢者,奏聞立之。若其悔過服罪,即止兵勿進。」
- ^ 《明太宗實錄》卷36,永樂三年七月壬子,「遂敕西平侯沐晟,諭以車裡請征八百之故,且言:「已遣使往諭八百,令改過自新,爾宜嚴兵以待。彼果悔罪輸誠,即止兵勿進。其以馬軍六百、步軍一千四百,隨內官楊安、郁斌。又慮老撾乘車裡空虛,或發兵掩襲其後,或與八百為援,可選的當頭目率兵一萬五千往備。」
- ^ 《明太宗實錄》卷47,永樂三年十月壬午,雲南波勒土官麻哈旦麻剌,並八百者乃土刀招你等,遣頭目乃三、哈柯等奉金鏤表文,貢金結絲帽,及方物。賜鈔文綺有差。
- ^ 整線(Zheng-xian),即今泰國清萊府清盛縣(Chiang Sa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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