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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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府,清朝設立的府。

雍正七年(1729年)分車裡宣慰司所轄瀾滄江內六版納地置,治所在寧洱縣(今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屬雲南省。乾隆元年(1736年),增領江外六版納各土司。轄境相當今雲南省景谷墨江寧洱三縣地和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以及今老撾北部豐沙里省孟烏、孟烏代(光緒年間,割猛烏烏得與法)等地。1913年廢。

清代為「最要」。迤南道治所。普洱總兵駐。明,車里宣慰司,屬元江府。土官那氏世襲。雍正七年,置普洱府。領廳三,縣一,宣慰司一:寧洱縣威遠廳思茅廳他郎廳車里宣慰司[1]

註釋

  1. ^ 《清史稿》卷七十四 志四十九/地理二十一/雲南/普洱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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