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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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府,清朝设立的府。

雍正七年(1729年)分车里宣慰司所辖澜沧江内六版纳地置,治所在宁洱县(今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属云南省。乾隆元年(1736年),增领江外六版纳各土司。辖境相当今云南省景谷墨江宁洱三县地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以及今老挝北部丰沙里省孟乌、孟乌代(光绪年间,割猛乌乌得与法)等地。1913年废。

清代为“最要”。迤南道治所。普洱总兵驻。明,车里宣慰司,属元江府。土官那氏世袭。雍正七年,置普洱府。领厅三,县一,宣慰司一:宁洱县威远厅思茅厅他郎厅车里宣慰司[1]

注释

  1. ^ 《清史稿》卷七十四 志四十九/地理二十一/云南/普洱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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