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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土司,正式名称芒市御夷长官司、芒市安抚司,是云南省西部地区历史上的一个傣族土司政权,位于今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境内。因麓川之役中芒市土酋从征有功,明朝在1443年设置了芒市御夷长官司,1640年升格芒市安抚司。民国时期,中央政府在此设置了潞西设治局等流官机构,希冀通过“改土归流”取缔土司制度,芒市土司则与其他傣族土司联合抵制改土归流,甚至秘密策划过自治活动,最后以国民政府妥协保留土司制度而结束。芒市正印土司在辖境内有政治、军事、经济的绝对独裁权,实行世袭的嫡长子继承制,全部土地均由土司所有,农民上缴的官租、杂派总额达到年收入的60%以上。芒市土司也向中央王朝进贡方物和差发银,不过上缴远低于官租收入。土司制度一直延续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最终因土地改革运动消失,历经512年,共传23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