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

来自云南百科

Template:Notability Unreferenced

云南省人民政府

National Emblem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2).svg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由国务院制发。

主要领导
省长 王予波
副省长(10) 宗国英王显刚 董华 陈舜 任军号 和良辉 李玛琳 刘洪建 邱江 张治礼 崔茂虎
秘书长 杨杰
机构概况
业务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组织上级机构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机构类型 省级人民政府
行政级别 正省级
上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
本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人民政府党组
下级机构
办公厅 1
组成部门 23
直属特设机构 1
直属机构 14
部门管理机构 4
联络方式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实际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78号
对外官网 www.yn.gov.cn
影像资料

云南省人民政府01.jpg
位于昆明市五华山南麓的云南省人民政府正门

云南省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的省级国家行政机关。

沿革

1950年10月,昆明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筹备成立云南省人民政府委员会。1955年4月,云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选举成立云南省人民委员会。1967年3月,临时设立中国人民解放军云南省军事管制委员会。1968年8月,云南省革命委员会正式成立。1979年12月,云南省革命委员会撤销,成立云南省人民政府

职权

根据《Template:S》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1.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2. 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 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4. 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5. 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6. 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7. 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8. 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本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9. 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0. 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根据《Template:S》,除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外,云南省人民政府设置组成部门23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4个,部门管理机构4个[1][2]

云南省人民政府设置下列机构:

组成部门

(办公厅挂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牌子;工业和信息化厅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中小企业局牌子;科学技术厅挂外国专家局牌子;交通运输厅挂地方民航发展局、地方铁路发展局牌子;农业农村厅挂畜牧兽医局牌子;商务厅挂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牌子;文化和旅游厅挂文物局牌子;卫生健康委员会挂中医药管理局、防治艾滋病局牌子;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挂省区域合作办公室牌子。)

直属特设机构

直属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知识产权局牌子。)

部门管理机构

直属事业单位

派出机构

历任领导

参考文献

  1. ^ 质量云. 汇总(一):12个省机构设置图表(22个省机构改革方案获批). 搜狐网新闻. 北京. [2019-06-12] (中文(中国大陆)). 
  2. ^ 质量云. 总汇 :31个省份机构改革方案全部获批(图表). 搜狐网新闻. 北京. [2019-06-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7) (中文(中国大陆)). 

外部链接

Template:云南政治 Template: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级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