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耀曾
张耀曾 |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885年 云南大理 |
逝世 | 1938年6月 上海市 |
教育程度 | 公立京师大学堂 日本第一高等学校 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 |
职业 | 政治人物 |
活跃时期 | 20世纪 |
政党 | 中国国民党 |
经历
| |
代表作
|
张耀曾(1885年7月21日-1938年7月26日),字镕西,白族,云南大理人,民国政治人物(属政学系),法学家。
生平
张耀曾自公立京师大学堂(今北京大学)毕业后,以优等生送日本留学。首先入第一高等学校,然后入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加入中国同盟会,参与创办《云南》杂志。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张耀曾辍学归国。任云南代表,参与草拟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被选为临时参议院议员兼法制委员长。1912年,加入国民党。次年,当选众议院议员,后任宪法起草委员。1913年,革命派在二次革命中被袁世凯打败,张参加民宪党在国会仍然继续活动,但11月国会被迫停止。张耀曾再东渡日本,又入东京帝国大学,加入欧事研究会,至1914年毕业后归国,任北京大学法科教授。
1916年,护国战争时,和章士钊一起任军务院岑春煊的秘书,并被唐继尧聘为云南都督府参议。6月至8月,任北京政府段祺瑞内阁司法总长,并组建政学会。1917年5月,被任为李经羲内阁司法总长,但未就任。10月,复任北京大学法科。1922年8月至9月,被任为唐绍仪内阁司法总长,未就。次年,赴西欧考察司法制度,归国后,任法权讨论会会长、私立上海中国公学社会科学院法律系主任兼教授。
1924年10月,任黄郛内阁司法总长,仅月余而退。以后赴上海为律师,并任私立上海法学院法律系主任、新中国建设学会常务理事等职。1937年8月,任国防参议会参议。次年6月,任第一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
1938年7月26日,张耀曾在上海逝世,年53岁。[1]
著作
著有《考察司法记》、《列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志要》、《民法讲义》、《知非集》、《大理张氏诗文存遗》等。
注释
- ^ 徐友春主编.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1901. ISBN 978-7-202-03014-1.
参考文献
- 张耀曾,杨琥主编. 宪政救国之梦:张耀曾先生文存. 法律出版社. 2004-1. ISBN 9787503651724.
- 董彦斌. 追寻稳健宪政.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2-12. ISBN 9787302304869.
本条目的最初版本来自中文维基百科(链接),主编是天竺鼠、Sweater,以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CC BY-SA 3.0)发布,现版本可能与维基百科条目有一些差异。如果您重写或大幅修订这篇条目,请将这个模板移除,换上{{原创条目}}模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