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行法
思行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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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卯君主 | |
统治 | 1399年-1413年 |
继任 | 思任法 |
父亲 | 思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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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行法(?-?,傣那语:ᥔᥫᥴ ᥟᥤᥒ ᥜᥣᥳ),又作思亨法(傣那语:ᥔᥫᥴ ᥑᥪᥢᥴ ᥜᥣᥳ)[1]:98,《明史》、《明实录》作思行发[2],《滇考》作思行[3]。孟卯第七代君主,明朝麓川平缅军民宣慰司宣慰使。
生平
1399年,思伦法去世[4],子思行法继任孟卯君主[5]。由于思伦法时期的刀干孟之乱,孟卯国力迅速下降,各地土官纷纷脱离孟卯[6]:128,明朝趁机设立众多直属的土司政权,是为“析麓川地”事件[7]。到1413年思行发卸任时,孟卯实际控制区仅剩今瑞丽、芒市、陇川、龙陵等地及缅甸境内小部分地区[6]:134。
思行法将整治乱世的希望寄托于明王朝,多次遣使进贡[6]:128。1404年,思伦法派遣刀门赖进京,控告孟养与木邦侵夺孟卯地。礼部商议请求明成祖惩治当时也在京城进贡的孟养与木邦使者,但是明成祖认为边地土司相互争夺是常事,责罚一两人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并且是非尚不分明,随便责罚使者有失民心。最后,只令西平侯遣员外郎左缉出使孟卯,赐给冠带、袭衣安抚思行法[8]。1408年,刀薛孟侵占孟卯土官刀发孟的地盘,黔国公沐晟上报“请命思行发谕刀薛孟归侵地”,明成祖同意这个意见,最终令思行法自行解决[9]。
由于无力应付[10],1413年,思行法向明廷请求禅位于其弟思任法,从之[11]。
参考资料
- ^ 龚肃政 译; 杨永生 注. 勐果占璧及勐卯古代诸王史. 昆明: 云南民族出版社. 1988. ISBN 7-5367-0352-X.
- ^ 明史·卷三一四·云南土司传.
六年,思行发贡马、方物谢,赐金牌、信符。
- ^ 冯甦. 滇考.
思伦死,子思行立。
- ^ 明史·卷三一四·云南土司传.
又命都督何福往讨,未几,擒干孟归,伦发始还平缅,逾年卒。
- ^ 明史·卷三一四·云南土司传.
时伦发已死,子行发袭。
- ^ 6.0 6.1 6.2 刀保尧 主编; 德宏州傣学学会. 勐卯弄傣族历史研究. 昆明: 云南民族出版社. 2005. ISBN 7-5367-3158-2.
- ^ 李正亭. “析麓川地”与明代西南边疆变迁关系析评. 思想战线. 2008, 34 (1): 125-126. ISSN 1001-778X. OCLC 612330708. doi:10.3969/j.issn.1001-778X.2008.01.028.
- ^ 明史·卷三一四·云南土司传.
时麓川平缅宣慰使思行发所遣头目刀门赖诉孟养、木邦数侵其地。礼部请以孟养、木邦朝贡使付法司,正其罪。帝谓蛮众攻夺常事,执一二人罪之,不足以革其俗,且曲直未明,遽罪其使,失远人心。命西平侯谕之,遣员外郎左缉使八百国,并使赐麓川平缅宣慰冠带、袭衣。
- ^ 明史·卷三一四·云南土司传.
六年,思行发贡马、方物谢,赐金牌、信符。黔国公沐晟言:“麓川、平缅所隶孟外、陶孟,土官刀发孟之地,为头目刀薛孟侵据,请命思行发谕刀薛孟归侵地。”从之。
- ^ 万揆一. 明代麓川之役和《陈言征麓川略》. 贵州文史丛刊. 1985, (2): 69-74. ISSN 1000-8705. doi:10.14040/j.cnki.52-1004/k.1985.02.011.
- ^ 明史·卷三一四·云南土司传.
十一年,行发请以其弟思任发代职,从之。
前任: 思伦法 |
孟卯君主 1399年-1413年 |
继任: 思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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