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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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行法
孟卯君主
统治1399年-1413年
继任思任法
父亲思伦法

思行法(?-?,傣那语ᥔᥫᥴ ᥟᥤᥒ ᥜᥣᥳ),又作思亨法傣那语ᥔᥫᥴ ᥑᥪᥢᥴ ᥜᥣᥳ[1]:98,《明史》、《明实录》作思行发[2],《滇考》作思行[3]孟卯第七代君主,明朝麓川平缅军民宣慰司宣慰使。

生平

1399年,思伦法去世[4],子思行法继任孟卯君主[5]。由于思伦法时期的刀干孟之乱,孟卯国力迅速下降,各地土官纷纷脱离孟卯[6]:128,明朝趁机设立众多直属的土司政权,是为“析麓川地”事件[7]。到1413年思行发卸任时,孟卯实际控制区仅剩今瑞丽芒市陇川龙陵等地及缅甸境内小部分地区[6]:134

思行法将整治乱世的希望寄托于明王朝,多次遣使进贡[6]:128。1404年,思伦法派遣刀门赖进京,控告孟养与木邦侵夺孟卯地。礼部商议请求明成祖惩治当时也在京城进贡的孟养与木邦使者,但是明成祖认为边地土司相互争夺是常事,责罚一两人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并且是非尚不分明,随便责罚使者有失民心。最后,只令西平侯遣员外郎左缉出使孟卯,赐给冠带、袭衣安抚思行法[8]。1408年,刀薛孟侵占孟卯土官刀发孟的地盘,黔国公沐晟上报“请命思行发谕刀薛孟归侵地”,明成祖同意这个意见,最终令思行法自行解决[9]

由于无力应付[10],1413年,思行法向明廷请求禅位于其弟思任法,从之[11]

参考资料

  1. ^ 龚肃政 译; 杨永生 注. 勐果占璧及勐卯古代诸王史. 昆明: 云南民族出版社. 1988. ISBN 7-5367-0352-X. 
  2. ^ 明史·卷三一四·云南土司传. 六年,思行发贡马、方物谢,赐金牌、信符。 
  3. ^ 冯甦. 滇考. 思伦死,子思行立。 
  4. ^ 明史·卷三一四·云南土司传. 又命都督何福往讨,未几,擒干孟归,伦发始还平缅,逾年卒。 
  5. ^ 明史·卷三一四·云南土司传. 时伦发已死,子行发袭。 
  6. ^ 6.0 6.1 6.2 刀保尧 主编; 德宏州傣学学会. 勐卯弄傣族历史研究. 昆明: 云南民族出版社. 2005. ISBN 7-5367-3158-2. 
  7. ^ 李正亭. “析麓川地”与明代西南边疆变迁关系析评. 思想战线. 2008, 34 (1): 125-126. ISSN 1001-778X. OCLC 612330708. doi:10.3969/j.issn.1001-778X.2008.01.028. 
  8. ^ 明史·卷三一四·云南土司传. 时麓川平缅宣慰使思行发所遣头目刀门赖诉孟养、木邦数侵其地。礼部请以孟养、木邦朝贡使付法司,正其罪。帝谓蛮众攻夺常事,执一二人罪之,不足以革其俗,且曲直未明,遽罪其使,失远人心。命西平侯谕之,遣员外郎左缉使八百国,并使赐麓川平缅宣慰冠带、袭衣。 
  9. ^ 明史·卷三一四·云南土司传. 六年,思行发贡马、方物谢,赐金牌、信符。黔国公沐晟言:“麓川、平缅所隶孟外、陶孟,土官刀发孟之地,为头目刀薛孟侵据,请命思行发谕刀薛孟归侵地。”从之。 
  10. ^ 万揆一. 明代麓川之役和《陈言征麓川略》. 贵州文史丛刊. 1985, (2): 69-74. ISSN 1000-8705. doi:10.14040/j.cnki.52-1004/k.1985.02.011. 
  11. ^ 明史·卷三一四·云南土司传. 十一年,行发请以其弟思任发代职,从之。 
前任:
思伦法
孟卯君主
1399年-1413年
继任:
思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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