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遒节
林遒节(14世纪-15世纪),字景宣,福建兴化府莆田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林遒节是永乐三年举人林长懋的弟弟,在永乐九年(1411年)中江西乡试举人,十三年(1415年)成进士[2],获授庶吉士[3],转刑部主事,兄长入狱时外调庆远通判,正统二年(1437年)改任泸州知州,有勤政廉洁名声[4]。
当时鹤庆土知府高伦暴虐,靖远伯王骥上奏革除土知府,并推荐林遒节担任流官知府,正统八年(1443年)就任,抚治彝族族人,并修建坛庙、驿堡,规制为之一新,因母丧回乡,正德年间入祀名宦祠[1][5]。
引用
- ^ 1.0 1.1 乾隆《莆田县志·卷十八·人物志》:林长懋,字景时,永乐乙酉乡荐……弟遒节,永乐乙未进士,授刑部主事,长懋下狱时调平乐通判,迁知泸州,廉介公勤,尤加意学校,升鹤庆军民府知府,以母丧归。
- ^ 乾隆《莆田县志·卷十三·选举志》:乡举……永乐九年辛卯……林遒节 字景宣,长懋弟,江西中式,乙未进士……永乐十三年乙未陈循榜……林遒节 附兄长懋传
- ^ 《明太宗文皇帝实录·卷一百六十二》:(永乐十三年三月丁巳)命……第二甲第三甲进士……林遒节……为翰林院庶给事【吉士】。
- ^ 光绪《泸州直隶州志·卷七·官师志下》:林遵节,正统二年任,不详里居,《明一统志》作遒节,称其廉介公勤,尤加意学校,贤能着闻,后陞鹤庆府知府。 《提名碑》作道节,《广舆记》亦作遒节,泸州名宦。
- ^ 光绪《鹤庆州志·卷二十一·名宦》:林遒节 莆田人,进士,厯官刑部主事、广西庆远通判、泸州知州,时鹤庆土官知府高伦暴虐,靖远伯王骥奏革之,即荐遒节为流官知府。正统八年莅任,抚治彝民,坛庙驿堡多所建修,规制一新,正德间崇祀。
参考文献
- 乾隆《莆田县志》·卷十三·选举志
- 乾隆《莆田县志》·卷十八·人物志
- 光绪《泸州直隶州志》·卷七·官师志下
- 光绪《鹤庆州志》·卷二十一·名宦
- 《明太宗文皇帝实录》·卷一百六十二
官衔 | ||
---|---|---|
明朝庆远府通判 宣德年间 | ||
明朝泸州知州 1437年-1443年 |
继任: 贺让 | |
明朝鹤庆府知府 1443年-正统年间 |
继任: 王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