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昕
沐昕(1386年-1453年),西平侯沐英第四子,河南定远(今安徽)人,明朝驸马都尉。永乐元年(1403年)尚朱棣之女常宁公主。
生平
永乐元年(1403年)六月初二,沐昕为驸马都尉,尚常宁公主。七月,岁给禄米二千石。
永乐二年(1404年)十月,明成祖派沐昕以羊百牵、酒千瓶及外国所贡珍异之物驰赐给周王朱橚。
永乐三年(1405年)七月,周王朱橚生日,明成祖派沐昕赐彩币、羊酒、良马。十一月,明成祖派沐昕赐周王朱橚羊百牵、酒三瓶。
永乐四年(1406年)十二月,明成祖派沐昕迎接乌思藏尚师哈立麻。
永乐十年(1412年)七月,明成祖敕命隆平侯张信和沐昕主持营建武当山宫观,沐昕奉命题写匾额。
永乐十八年(1420年)十二月,明成祖令沐昕享南京太庙。
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八月,明仁宗命沐昕掌管南京后军都督府事,外事同驸马都尉西宁侯宋琥、沐昕计议而行。十一月,太子宾客、都察院左都御史刘观等劾奏沐昕擅取官木,窃造私第,胁人女子为妾。明仁宗宽宥了沐昕的罪责,只是加强告诫。
洪熙元年(1425年)二月,明仁宗命太监郑和领下番官军守南京,沐昕被解除兵权。
宣德十年(1435年)二月,明英宗即位,赐沐昕白金八十两,彩币四表里。
正统五年(1440年)十一月己未,明英宗赐封驸马都尉沐昕母颜氏为诰命夫人。
正统九年(1444年)九月,沐昕署掌宗人府。十二月,驸马沐昕杖死家奴,被明英宗训斥。
正统十年(1445年)七月,沐昕以其父沐英留下的庄田财物都在云南,请求明英宗分一批遗产给他,以祭祀常宁公主坟茔、赡养老母颜氏。明英宗不同意沐昕分争财产。
正统十二年(1447年)九月,沐昕掌南京后军都督府事。
正统十三年(1448年)九月,沐昕母颜氏卒,明英宗命有司营葬。
景泰四年(1453年)夏四月甲午,沐昕卒,明代宗辍视朝一日,遣官赐祭,命有司营葬。沐昕墓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泰北乡。
参考文献
- 张廷玉等.明史.北京:中华书局,1974
- 杨士奇等.明太宗实录.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
- 蹇义等.明仁宗实录.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
- 杨士奇等.明英宗实录.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