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阳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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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阳郡,西晋永嘉五年(313年),宁州刺史王逊析永昌、云南2郡置[1][2],郡治河阳县(今云南省大理市凤仪镇),领河阳(与郡同时建立,今云南省大理市凤仪镇)、楪榆(原属云南郡,今云南省大理市北)、永宁(原属云南郡,今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北)、比苏(原属永昌郡,今云南省云龙县)4县。晋成帝时分比苏置西河阳郡。至南朝刘宋时改称东河阳郡,下领东河阳、楪榆2县。萧齐因之。萧梁承圣二年(553年)西魏取蜀,南宁酋帅爨氏据有其郡。

注释

  1. ^ 《宋书》卷38〈州郡志四〉:“东河阳太守,晋怀帝永嘉五年,宁州刺史王逊分永昌、云南立。”
  2. ^ 《华阳国志》卷4〈南中志〉:“河阳郡,刺史王逊分云南置。属县四。”

参考

  • 胡阿祥、孔祥军、徐成合编,《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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