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正官
董正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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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噶玛兰厅通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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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云南省太和县 | |
字号 | 字训之,号钧伯,别号史城 | |
出生 | 嘉庆戊午五月初十日 | |
逝世 | 咸丰癸丑八月十四日辰时 | |
配偶 | 配尹氏,侧室罗氏、丁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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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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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正官(1798年6月23日-1853年9月16日),字钧伯,又字训之[1],号史城、质甫[2],云南太和(大理)人,清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
道光十三年(1833年)登癸巳科进士,历任福建安溪县、长泰县、霞浦县、云霄厅等知县,期间严守海疆、热心办学、勤察办案,道光十四(1834年)以优异政绩提升为云霄厅同知。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十一月十七日,升任台湾府抚民理番通判,又授噶玛兰厅通判[3]。咸丰三年(1853年)朝廷因军粮不济,向富绅筹借劝募并向民间收购仓谷,因而刺激米价高涨,引发民怨。且官方收购价格过低,势同变相征收,造成官逼民反局势。当时吴磋、林汶英召集群众以梅州(今宜兰市梅州里)为据点,抗拒官府贱价搜购粮食。八月十四日夜,董正官会同营都司刘绍春围捕吴磋等义民,当时义首林汶英通知吴磋防范,吴磋乃派王强等人埋伏于斗门头树林,待董正官通过时将其刺杀并割断首级。之后首级滚落到韭菜园里,是台湾俗谚“董大老吃韭”、“董大老死埤口──有功打无劳 ”的来源[4]。事闻旌忠烈予云骑尉,世职恩骑尉世袭,诰授奉政大夫[5]
参考文献
- ^ 诗词索引淸董正官
- ^ 行书七言对联纸本
- ^ 台湾道徐宗干与通判董正官 1853年以前 - Gymnoisland
- ^ 兰阳俗谚录-民变械斗类
- ^ “正官:汝弼之子,字训之,号钧伯,别号史城,道光乙酉拔贡。辛卯举人,癸巳进士,有卓行。道光丁酉因丁艰在籍,纂修族谱刊有刻本,所著有续漱石斋诗文稿,蓝溪唱和集。服阕历任福建安溪、长泰、霞浦知县,所至有惠政,士民制紫盖颂之,霞人为建生祠祝,额日“贾父来迟”,又日“敬教勤学”。己亥庚子乡试同考官以优异擢云霄同知,壬子调台湾噶玛兰通判,癸丑土匪作乱,八月十四日辰时公会营代壮勇于潞梅州离城十里,捕贼被戕,事闻旌忠烈予云骑尉,世职恩骑尉世袭,诰授奉政大夫。生嘉庆戊午五月初十日,享年五十六,载县志。配尹氏,约己利人,克成夫志,诰封宜人,侧室罗氏丁氏抚洛阳族之子。谨案:霞人为建生祠,详学博吴瑞人诗。又案:公寄葬台湾城西门外猪拱岭”。《大理史城董氏族谱》
- 霞浦县志编纂委员会, 《霞浦县志·上》. 职官志. 霞浦县. 1986年: 第201–205页 [1929年版].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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