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泰
鄂尔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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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人绘鄂尔泰像,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藏 | ||
大清保和殿大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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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位 | 三等襄勤伯 | |
族裔 | 满洲 | |
旗籍 | 满洲镶蓝旗 | |
出生 | 康熙十六年(1677年) | |
逝世 | 乾隆十年(1745年)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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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泰(Template:Lang-mnc;1677年-1745年),字毅庵,西林觉罗氏,满洲镶蓝旗人,清朝官员。官至保和殿大学士兼军机大臣、太保。
生平
康熙十六年(1677年)出生[1],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中举人,康熙四十二年袭封佐领,康熙五十五年任内务府员外郎。康熙末与田文镜、李卫并为雍亲王(雍正帝)心腹。雍正五年(1727年),奉命修《八旗通志》初集,凡250卷。雍正时期尝任云贵总督,兼辖广西,在云南积极推行改土归流,雍正四年(1726年)上疏“云贵大患,无如苗蛮,欲安民,必制夷,欲制夷,必改土归流”,七年设官府,置流官,驻军队,巩固了西南边疆。与田文镜、李卫并称为“模范总督”。雍正十年(1732年),任保和殿大学士兼兵部尚书,办理军机事务。雍正崩于深夜,鄂尔泰适巧为值班军机大臣,最先探视雍正遗体并安排入殓,且受遗旨与张廷玉辅政,也是当时汉人民间谣传,雍正被汉人侠女吕四娘断头的最早目击证人,据此颇有历史关键地位。乾隆初任总理事务,加至太保。乾隆三年,高宗欲仿古制行“三老五更”之礼,为此向鄂尔泰及张廷玉咨询。鄂尔泰倾向于赞成,而张廷玉则断以为不可。四十年以后,乾隆见张廷玉所作的《三老五更议》时,仍然感触颇深,指责鄂尔泰“因好虚荣,近于骄者”。乾隆十年(1745年)以病解职。同年三月乾隆亲往鄂尔泰住所视疾,加为太傅。不久病卒。
鄂尔泰死后,乾隆二十年三月,爆发胡中藻案,四月,鄂尔泰的得意门生胡中藻被斩杀,已故大学士鄂尔泰被撤出贤良祠,不准入祀。鄂尔泰之侄鄂昌被赐自尽[2]。
轶事
- 鄂尔泰名言:“大事不可糊涂,小事不可不糊涂,若小事不糊涂,则大事必至糊涂矣。”张廷玉闻后称赞此言“最有味,宜静思之”。
- 鄂尔泰时任内务府员外郎时,曾拒绝了以皇子身份向鄂尔泰请托的雍正,此举不但没有得罪雍正,反而得到了雍正的赏识。
- 雍正三年(1725年)冬,鄂尔泰即将前往云南任职,雍正得知其身体不适,命令他乘坐雍正的御舆前往赴任,之后鄂尔泰恢复了健康,雍正高兴的在鄂尔泰的奏折上批示说:“朕与卿一种君臣相得之情,并不比泛泛乃无量劫善缘之所致。”雍正五十大寿,因鄂尔泰时任云贵总督未能出席,雍正特地挑选了宴会中的食物,快马加鞭运往云南给鄂尔泰。
评价
雍正最欣赏李卫、鄂尔泰、田文镜三人,当面告诉尹继善,谓当学此三人[3]。尹继善奏曰:“李卫,臣学其勇,不学其粗;田文镜,臣学其勤,不学其刻;鄂尔泰,宜学处多,然臣亦不学其愎。”雍正不以为忤。乾隆尝谓:“我朝百余年来,满洲科目中,惟鄂尔泰与尹继善为真知学者。”[4]
家庭
- 祖父:图彦突,官至户部郎中。
- 父亲:鄂拜,曾任国子祭酒。
妻妾
- 原配夫人,瓜尔佳氏。康熙五十年,生长女,夫人早逝。
- 续娶夫人,喜塔腊氏,大学士兼吏部尚书迈柱之女。康熙五十一年成婚,称迈夫人。鄂尔泰与迈夫人感情甚笃,相敬如宾,不娶妾媵,除长女外,其他子女皆迈夫人所出。
子女
- 长女:原配夫人瓜尔佳氏所出,早夭。
- 长子鄂容安,为乾隆时期两江总督。娶镶白旗满洲讷殷富察氏,原任通政使司通政使博尔多之女。
- 次子鄂实,官前锋统领,娶总督江南等处七省漕粮补熙之女镶黄旗满洲佟佳氏,佟佳氏不久去世,他又继娶大学士高斌之女。
- 三子鄂弼,官至西安将军,娶镶黄旗满洲瓜尔佳氏,领侍卫内大臣信勇公哈达哈之女。
- 次女:续娶夫人喜塔腊氏所出,适正黄旗满洲赫舍里氏工部尚书赫奕次子侍读学士肇敏。
- 四子鄂宁,任云贵总督,娶内大臣海望之女,正黄旗满洲乌雅氏。
- 五子鄂圻,娶庄亲王允禄之女。
- 六子鄂谟,娶迈柱之孙女。
参考资料
参考书目
- 《清代文字狱档·军机处档》
- 袁枚《武英殿大学士傅文端公鄂尔泰行略》
- 张姗:〈鄂尔泰对西南地区“汉奸”的认识及治理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