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容甸长官司,临安府辖长官司,在府城西南140里亏弓村[1]。
沿革
旧为铁容甸部,元至元年间归附蒙元,划归元江路管辖。因气候湿热、瘴疠多发,常当做发配犯人的地方。明朝改设亏容甸长官司,隶属临安府。[2]
政治
明朝亏容甸长官司有土官副长官一人、流官吏目一人。[3]
参考资料
- ^ 陈文. 景泰云南图经志书·卷三·临安府条·公廨.
长官司,其司有九:……曰亏容甸,在府西南一百四十里亏弓村……
- ^ 周季凤. 正德云南志·卷四·临安府·建置沿革.
亏容甸长官司在府城西南一百四十里旧铁容甸部院至元中归附拨隶元江路地下湿上热多瘴疠常以安置有罪之人本朝改长官司隶本府
- ^ 李元阳. 万历云南通志·卷五·建设志·临安府·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