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州,大理府辖州,旧称云龙甸[1]。
沿革
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设云龙甸军民总管府并防送千户所,隶属金齿宣慰司,洪武十六年(1383年)改为云龙州[1][2]。洪武三十五年(1402年)升土酋段保为知州[3]。
政治
明朝云龙州有土官知州一人、吏目一人,下设部门有云龙甸巡检司(州东70里)。[4][5]
参考资料
- ^ 1.0 1.1 陈文. 景泰云南图经志书·卷五·云龙州条·建制沿革.
旧名云龙甸。元至元二十六年立云龙甸军民总管府并防送千户所,今洪武十六年改为云龙州。
- ^ 李元阳. 万历云南通志·卷二·地理志·大理府·沿革.
……元旧云龙甸至元末立云龙甸军民总管府并防送千户所隶金齿宣慰司……
- ^ 周季凤. 正德云南志·卷三·大理府·公署.
云龙州治旧无廨宇洪武三十五年升土酋段保为知州凡土民有公务就其私第决之所领有云龙南甸巡检司
- ^ 李元阳. 万历云南通志·卷五·建设志·大理府·职官.
- ^ 李元阳. 万历云南通志·卷五·建设志·大理府·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