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井盐课提举司,邓川州辖提举司,洪武十六年(1383年)建置,驻地在浪穹县西北300里[1]。
五井盐课提举司有提举一人、吏目一人,设有诺邓井盐课司、大井盐课司、师井盐课司、顺荡井盐课司,曾设有山井盐课司[1]。五井盐课提举司闰年缴纳课银4,475两5钱4分6厘5毫4丝5忽2微5纤,平年缴纳课银4,131两2钱7分2厘5毫。[2]
《万历云南通志》载五井盐课提举司下辖九座盐井:诺邓井、大井、山井、师井、顺荡井、石门井、洛马井、石缝井、河边井。[2]
参考资料
- ^ 1.0 1.1 陈文. 景泰云南图经志书·卷五·邓川州条·公廨.
五井盐课提举司,在浪穹县西北三百里,洪武十六年建置。内有吏目厅,所属盐课司五:诺邓井盐课司、大井盐课司、山井盐课司、师井盐课司、顺荡井盐课司。
- ^ 2.0 2.1 李元阳. 万历云南通志·卷六·赋役志·盐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