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甸宣抚司,旧称南宋[1]。
沿革
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设南甸路军民总管府,领三甸,洪武十五年计划设置南甸府[2],三十一年(1398年)正式归附明朝,隶属腾冲千户所[1]。永乐十二年(1414年)设南甸州,正统八年(1443年)因麓川之役中从征有功,升为南甸宣抚司[1]。
行政区划
明初辖有四个巡检司:木缚、邦哈、孟弄、鸠陇卯[1]。
交通
驿站
明时设有三个驿站:南甸、罗卜思庄、孟哈[1]。
参考资料
- ^ 1.0 1.1 1.2 1.3 1.4 陈文. 景泰云南图经志书·卷六·外夷衙门.
南甸宣抚司,旧名南宋,元为南甸路军民总管府。今洪武三十一年归附,属腾冲千户所,永乐十二年开设南甸州,正统八年,以征麓川功升为宣抚司。其地距云南布政司西南二十二程。东至腾冲小龙川寨,南至干崖,西至木邦孟木寨,北至腾冲。……有巡检司四:曰木缚、曰邦哈、曰孟弄、曰鸠陇卯。馆驿三:曰南甸、曰罗卜思庄、曰孟哈。
- ^ 周季凤. 正德云南志·卷十四·南甸宣抚司·建置沿革.
旧名南宋元至元二十六年置南甸路军民总管府领三甸本朝洪武十五年改南甸府永乐十二年改南甸州正统八年以征麓川功升宣抚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