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阳县,澂江府附郭县[1]。
沿革
唐时为么㱔蛮所居之地,后被判蛮占据,南诏在此设河阳郡,元初设罗伽千户所,至元年间改为河阳州,寻降为县。[2]
政治
明朝河阳县有知县一人、典史一人,无下设部门。[3]
文化
科甲
- 李蕃:正统十三年(1448年)戊辰科二甲进士,官至户部浙江清吏司主事。
- 董云汉: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三甲进士,官至佥事。
- 席大宾: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三甲进士,官至都给事中。[4]
参考资料
- ^ 陈文. 景泰云南图经志书·卷二·澂江府条·公廨.
河阳县,在府治之东南,为附郭。内有典史厅,前有鼓楼,其下为门,门之外有旌善、申明二亭。阳宗、江川亦然。其安民、善俗二坊,则又别至于县前之左右。
- ^ 周季凤. 正德云南志·卷六·澂江府·建置沿革.
河阳县附郭唐时么㱔蛮所居之地后为判蛮夺而有之南诏于此置河阳郡元初于此置罗伽千户所至元中改河阳州寻降为县本朝因之编户六里
- ^ 李元阳. 万历云南通志·卷五·建设志·澂江府·职官.
- ^ 李元阳. 万历云南通志·卷八·学校志·澂江府·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