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甸县,嵩明州辖县,位于州治西40里,元初设邵甸千户所,至正年间建县[1]。因人口稀少,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撤销,划归州属,改为邵甸里[2]。
废邵甸县在嵩明西四十里元立邵甸千户至元中置县本朝省入州
邵甸县址,去州之西四十里许。元至正年间为县,洪武二十四年因民稀少,归并本州,改为邵甸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