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盐井盐课提举司,楚雄府辖提举司,洪武十六年(1383年)建置,驻地在府治东145里[1],地跨广通县、定远县[2]。
黑盐井盐课提举司有正副提举各一人、吏目一人,设有黑盐井盐课司、琅井盐课司、阿陋猴井盐课司。黑盐井盐课提举司闰年缴纳课银20,774两6钱1分1毫5丝,平年缴纳课银19,176两5钱2分3厘6毫。[2]
《万历云南通志》载黑盐井盐课提举司下辖九座盐井:黑井、白石泉井、岩泉井、琅井、阿陋猴井。[2]
参考资料
- ^ 陈文. 景泰云南图经志书·卷四·楚雄府条·公廨.
- ^ 2.0 2.1 2.2 李元阳. 万历云南通志·卷六·赋役志·盐课.